一、政策变化
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第11号公告明确,自2026年10月1日起,在成品油零售领域全面推广应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交易即开票。政策要求纳税人发生销售成品油零售业务时,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,推动交易、收款和开票同步。官方解读强调,该做法有利于减少事后补开发票、规范成品油零售业务流程,并提升纳税人获取发票的便利性。
二、征管影响
成品油发票长期是虚开、变名销售和异常抵扣的高风险领域。交易即开票后,风险治理逻辑会发生变化:开票时间更靠近交易发生时间,发票信息与交易系统、支付系统、油品品类、加油数量之间的匹配度提高,税务机关更容易识别集中开票、非现场开票、企业名下大量异常加油、车辆与用油量不匹配等问题。
三、惠州管理建议
惠州石化、物流、港口运输、建筑施工和制造业用油需求较大,成品油发票既涉及零售端,也涉及企业进项抵扣端。建议分两端推进:加油站端重点关注系统升级、开票规则培训和异常补开票控制;企业端重点关注公务车、物流车、工程机械、生产用油等用途区分,推动企业建立车辆、油卡、司机、用途和发票对应台账。
四、执行清单
第一,开展辖区加油站交易即开票准备情况摸排,形成系统改造和培训清单。第二,对物流运输、建筑施工、生产制造企业发布用油发票管理提示,要求内部留存油卡、车辆、用途和审批记录。第三,将成品油发票异常纳入日常风险监控,重点关注单车高频加油、非营运车辆大额用油、集中抬头开票和跨区域异常开票。第四,结合网络货运治理,把油费发票与运单、车辆轨迹、资金结算进行联动核验。